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医学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健全, 以自身为主在我院辖区内(及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妇幼保健综合指导工作,为符合该法律条文的规定,我院在卫生局及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其中部分法律条文规定我国妇幼保健院对其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在产科方面负有指导责任,不仅辖区内产科质量有了很大提高,我院自身也得到持续发展,那么,下面一起了解下妇幼保健院在区域产科质量管理中的作用浅析吧!
1 .基本情况
据我院辖区内2007年孕产妇死亡情况模型统计,孕产妇死亡率为120/10万。 产科出血在孕产妇死亡的原因中占一位,是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
2 .对策
2.1在本院辖区内实施产科质量管理
2.1.1实行“链式”妇幼保健责任制管理制度。 另外,县卫生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行政,要求我县各级医院逐层签订妇幼保健《责任书》,在业务上以县妇幼保健院为中心,形成了以“一法两纲”为重要依据的围产保健管理工作模式。 引导各乡镇政府加强对辖区内医院的经济投入和政策支持,我院以实现《两纲》中规定的妇幼卫生相关指标为目标,借助县政府力量将该指标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保证医院各项职责的落实。
2.1.2管理者明确自身的管理责任。为明确医务科和产科层次的管理人员自身的责任,建立了管理质量评价体系和具体的综合评价方案。 本小组活动对基层医院的相关管理人员(医务科长、护士长和产科主任等)进行产科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 保证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持证执业。 为母婴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2.1.3综合区域优势,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目标。 保证以妇幼保健院为主,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医院的好产科专家,共同对全县危重孕产妇进行急救、会诊和转诊等技术指导。
2.1.4规范本辖区内各级医院的医疗管理工作。制定产前筛查技术指南等相应指标,规范了我县产科的医疗管理工作。 的要求,评价我县基层医院产科设置和管理, 每月进行质量控制分析; 对每名死亡的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阶段性审查,其中相关指标主要有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后12小时以内子痫发生率、剖宫产率、孕妇产后出血率及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及新生儿窒息率等,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建立高危孕产妇及高危新生儿三级(县、乡、村)转诊体系,进行年度产科质量评价工作。
2.2技术指导
2.2.1本组研究主要通过对各级医院产科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根据基层医疗机构产科的技术需要,组成专家小组对各基层医院职工进行常规系统有计划的培训,具体方法如下:在此过程中灌输市内外产科专家的技术操作方法和工作理念,我提高各医务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
2.2.2开展健康教育。使他们摒弃原有的传统理念,在基层单位进行妇幼保健人才培养,通过这些人向广大市民灌输妇幼保健理念,正确运用科学方法做好自身和家庭的保健工作。
以上介绍的就是妇幼保健院在区域产科质量管理中的作用浅析,通过全县范围内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24小时内快速反应转运网和产前筛查网的建立。